2016年山东博山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16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规定,现将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山东博山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我区事业单位教师类招聘计划和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为一天。
2016年6月7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二)资格审查地点:博山区教育体育局(博山区中心路112号四楼会议室)。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一份,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02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原件一份。
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交上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原件一份。
国内201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证明原件一份(内容参考附件2)。
(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应聘面向派遣期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正副本皆可)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属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原件一份(内容参考附件3);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一份;与报名时所在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现无工作单位或属临时用工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
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博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206室),否则视为弃权。
(七)国(境)外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16年4月9日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同时附与学历学位认证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06年及以后毕业生还需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renzheng-search.cscse.edu.cn)查询本人信息并打印当前网页)原件一份。
(八)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相同,照片背面注明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6月9日上午11:00前到博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206室)提交补充材料。
所有材料按上述顺序递交。
四、其他事宜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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