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滨州市卫生和计生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4人公告(2)
报名和资格审核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分专业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滨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bzswsjsw.gov.cn)公告。
应聘人员必须凭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分流行病学、食品科学、微生物检验、理化检验4类)。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知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滨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bzswsjsw.gov.cn)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六、考察体检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要查阅应聘人员本人档案。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网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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