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卫生计生岗位招聘简章(282名)(3)
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者可免交报考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应聘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交费截止日前传真至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6.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于2016年6月29日-7月1日,登陆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7.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锡盟公开招聘办公室同意,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者采取其他形式招聘。
(三)考试
1.本次考试采取综合笔试形式,科目为《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报考蒙医、蒙药岗位的提供蒙文试卷,考生必须用蒙文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提供汉文试卷,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政策加分,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4.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只在锡林浩特市设立考点。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16年7月2日。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公示后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考生考试成绩1:1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因成绩相同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然后进行加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2.考试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最低聘用分数线,考试分数达到最低聘用分数线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及其他环节。
3.对未开考或未聘满的急需紧缺岗位,可在参加本次考试考生中进行统一调剂。按照考生自愿同意的原则,在本次招聘考试同科目、同专业且考试成绩达到最低聘用分数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调剂。对拟准备调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工作由锡盟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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