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德州市民政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15名)(2)
3、资格审查。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于2016年6月24日前到市民政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招聘考试。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分别按50%、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
笔试时间:6月25日上午9:00至11:00;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等事宜在准考证上告知。
(三)体检、公示。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德州市民政局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四、岗位待遇
录用人员月工资为2000元,单位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录用人员需与录用单位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重新就业后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时间可计算为工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上级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34-2687212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德州市民政局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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