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锦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报名从6月16日起(3)
(二)报名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0时至7月5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流程
凡在我市报名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按照以下报名流程操作:
1.阅读报名公告、报名须知、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了解掌握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以便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填写报名信息并作出信息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进入信息填报程序后,应当由本人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加以信息确认并做出相关承诺,以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做好相关证明材料准备工作,凡填写、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视为报名无效、考试成绩无效,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必要时可向报名人员所在单位、院校通报,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法律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报名人员须牢记网上填报信息时设置的密码,该密码将用于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上传照片、网上交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等事项。
3.上传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上传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2寸无妆、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必须清晰完整,需显示双肩、双耳、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进行PS处理,不得提供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相貌变形照等电子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申请享受放宽地区政策的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户口薄电子照片要求信息和印章清晰完整。
凡上传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又未能及时进行更新的,将无法完成报名,视为放弃报名。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报名人员承担。
4.网上支付考试费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按照网上支付流程和指定账户支付考试费。2016年我市司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60元人民币。报名人员只有交费成功后报名才真正完成。
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
需要正式发票的报名人员,可以持报名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领取时间以报名地市司法局公告为准。
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9日至9月2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