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临沂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聘公告(10人)
根据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承担辖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和职责范围内社区禁毒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山东临沂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聘10人公告
一、考录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16年8月1日前取得学历),化学、医疗卫生专业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年龄26周岁以下(1990年6月16日以后出生),男性。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在各级招考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和全日制在读的不能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6月30日。
2、报名地点:临沂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三楼政工监督室(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与双月园路交汇处)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现场报名。对不如实填写的经审查后取消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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