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营口开发区中心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2人公告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本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到我院及我院协作单位(亲和源温泉康复医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现公告如下:
2016年辽宁营口开发区中心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2人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用人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区中心医院本院
共32人,其中临床医师6人、超声医师1人、护士20人、放射医学技术人员1人、计算机专业人员2人、收银打字员2人。
(二)区中心医院帮扶单位
共10人,其中内科医师3人、中医医师1人、康复医学技术人员3人、护士3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政治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服从调配。
2、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1、区中心医院本院
(1)临床医师6人(院前急救、院内急诊科5人,感染科1人)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临床类执业医师证书,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同时必须服从定向安排在院前急救、院内急诊科、感染科工作,其中院前急救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2)超声医师1人
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超声医学及相关专业,具备执业医师证书,执业范围相符,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3)护士20人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及护理相关专业毕业,具备护士执业证书,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结婚生育者优先。
(4)放射医学技术人员1人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放射医学技术专业毕业,具备放射医学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