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10人公告(3)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收取笔试、面试费用。如符合减免体检费用人员,需在考察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城镇低保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特困毕业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取消本次聘用(考试)资格的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891572
监督电话:0535-6891730
公告、公示网站:莱山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gxqrc.com/index.jsp)
附件:
附件1: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附件3:2016年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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