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立医院(西院)招聘工作人员30人公告(3)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 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 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医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单老师
联系电话:0531-68777504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省立医院(西院)
2016年6月27日
标签: 2016年山东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医疗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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