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实验学校本溪分校公开招聘教师22人公告
根据办学需要,经批准,辽宁省实验学校本溪分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辽宁省实验学校本溪分校公开招聘教师22人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现役军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范围
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人员。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方式方法:辽宁省实验学校本溪分校现场报名,并携带已填写的报名表一张(贴彩色免冠照片)。报名表附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此表须正反面打印。
3.报名地址:辽宁省实验学校本溪分校(本溪经济开发区孙思邈大街68号)。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办理准考证(须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资格审查需要携带的材料:
①未就业的毕业生,携带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信息技术考核等级证、普通话考核等级证、身份证、报到证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②2016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院校学生证、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信息技术考核等级证、普通话考核等级证、身份证或以上证件的证明及复印件。
③已就业人员,携带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信息技术考核等级证、普通话考核证书、身份证、县(区)级以上优秀课证书及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二)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