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四平市人民政府招聘纪律审查陪护人员20人公告
经市政府批准,四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拟面向社会招聘纪律审查陪护人员。具体如下:
2016年吉林四平市人民政府招聘纪律审查陪护人员20人公告
一、招聘计划
招聘纪律检查陪护人员20名,男女各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未就业随军家属优先录用。
(四)曾受过治安处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参与法轮功等邪教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五)男:年龄35--50周岁(1966年7月1日-1981年7月1日期间出生);女:年龄35---45周岁(1971年7月1日-1981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四平市两区所辖社区内城镇户口。
三、招聘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一)招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市人社局共同负责。
(二)招聘人员参照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参加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四、工作期限
用工协议一年一签,用工最长时间按省、市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6年7月6日(星期三)至7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到四平市中央西路人力资源市场(七道街建行营业部对面,就业服务局一楼)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证(随军家属需提供随军报告审批表)等有关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同底),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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