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日照东港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招聘59人公告(2)
笔试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请于7月14日工作时间内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张榜公布。考核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核、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3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由主管部门管理,实行聘用制,档案由东港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试用期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选定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一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所聘人员工资待遇按东港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统一待遇执行,试用期满后聘用当年度月工资为2172元(含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日照市东港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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