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聊城冠县招聘聘用制教师386人公告
为缓解我县教师队伍紧缺的现状,冠县人才交流中心受教育部门委托,为县直小学、乡镇小学招聘部分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山东省聊城冠县招聘聘用制教师386人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三)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冠县籍或具有冠县常驻户口的2002年正规全日制普通中师毕业生及2002年聊城教育学院师范类毕业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冠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能应聘;冠县各学校已取得人事代理教师资格的人员(含育才、清华园、金太阳学校)不能应聘;在企事业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或人事代理合同而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 9:00-7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7月18日11:00- 7 月21日16:00
报名网址: 冠县人才网(www.sdgxrc.com)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1寸 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 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7月18日11:00- 7 月21日12:00
报 名资格由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考生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 果。初审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教育局安排专人值班,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同时,要严格把握招聘规定要求,认真审核应聘人 员报名信息,做好资格初审工作,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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