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茌平县交警大队招聘交通协管员35人公告
根据我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受用人单位委托,经研究决定,招聘交通协管员3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山东省茌平县交警大队招聘交通协管员35人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应聘人员须具有茌平户籍;
4、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7月1日);
5、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50-9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45-80公斤;
6、无传染病、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无色盲、无色弱、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6日 9:00-7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7月6日11:00-7月9日16:00
报名网址:茌平政务网(www.chip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7月6日11:00- 7月9日16:00
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 (在茌平政务网公布)。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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