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恩施州中心医院补充专项招聘高等院校毕业生21人公告(2)
(五)拟聘对象公示。拟聘对象在本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专项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备案及聘用管理。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将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拟聘人员备案名册》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的本科生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研究生可按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服务期。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恩施州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王老师雷老师
联系电话:0718-8233449
恩施州中心医院
2016年7月14日
标签: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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