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霍尔果斯市招聘高中教师公告(2)
五、招聘笔试(参加选调人员不参加笔试)
(一)笔试时间:7月27日(上午京时10:00—12:00);
地 点:霍尔果斯市苏港中学。
(二)笔试内容:由具有命题资质的相关机构拟定,内容为教师公共基础知识。
(三)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考场,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使用汉语答题。
六、试讲
(一)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的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试讲,试讲须现场提供6份讲稿。
(二)试讲时间:7月30日(上午京时10:00到试讲结束)
地 点:苏港中学
试讲内容:所报职位相应的学科
成绩计算:试讲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成绩当场公布。
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笔试、试讲各分别按40%、60%计算。高中骨干教师笔试、试讲两项成绩均达到80分以上,方可录用。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按实由个人支付。
九、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经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后履行正式聘用(选调)手续,所有新聘用(选调)人员按要求提供相关的人事档案报到履职,选调人员经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人事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统一发放调动相关手续。
十、福利待遇
新聘用人员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期满连续2年考核合格者,可参照在编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选调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监督及其它要求
市纪检委对招聘(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坚持秉公办事、阳光操作,保证招聘(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999-8794268(市纪检委)
本《简章》由市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 吴梦江、马健、聂卉卉
联系电话: 0999-8797710
霍尔果斯市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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