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事业单位郑州市荥阳市教师招聘公告(140人)(2)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荥阳教育信息网等公共媒体及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7月29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6:30
3、报名地点:荥阳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福民路与国泰路交叉口东南角)
咨询电话:0371—64629331(市教体局人事科)
0371—60252068(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
4、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需携带材料: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用A4纸复印)。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毕业生推荐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且必须在面试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必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名时提交两份《2016年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报名考务费30元。
(4)各学科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名额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的,经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学科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出现上述情况时,经荥阳市教育体育局申请,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批准后,减少的岗位招聘名额可以调整到其他岗位使用。报考减少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选报学前教育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5、发放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8月3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8月5日。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材教法、班级管理、语文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及时事政治、省情、市情等(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幼儿教育基本知识)。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四)面试
1、报考义务教育教师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以试讲加答辩的形式进行(试讲100分,答辩100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
2、报考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以试讲加答辩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试讲100分,答辩100分,专业技能测试100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试讲成绩×30%+答辩成绩×10%+专业技能测试×60%。
3、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比例的,按该专业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由荥阳市教育体育局提出降低开考比例的意见,经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笔试比例为3:1的岗位,面试比例为2:1。面试当天,因各种原因造成某一招聘岗位面试比例为1:1的,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且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育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金额以体检医院实际收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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