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事业驻马店市新蔡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告(68人)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南省中医管理局、河南省红十字会《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事业单位服务能力,促进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县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特招68名医学院校毕业生和4名特岗全科医生。
2016年驻马店市新蔡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公告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实施方案
(一)、特招对象
特招对象为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医学信息管理专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特招计划
根据《河南省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实施方案》要求,2016年计划为全县县级医院选拔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硕士以上研究生4名;为全县县级医院选拔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本科生41名;为全县乡镇卫生院选拔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本科生4名;为全县乡镇卫生院选拔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专科生19名(具体选拔计划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特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学习努力,成绩优秀;
4、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到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6年以上;
6、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激励政策
1.对特招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
2.对于报考县级医院的医学专业对应岗位的研究生及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对应岗位的本科生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3.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对于特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后,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
4.对于服务期间未入编人员,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5.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本科毕业生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6.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专科生提供必要的周转房等基本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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