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教师招聘公告(85人)(3)
②考试内容
初中教师为:所报学科高考内容占90%,教心学内容占10%;小学教师为:所报学科专科知识内容占90%,教心学内容占10%。
③笔试时间:2016年8月5日上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此项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2、讲课(方案另定)
参加讲课的考生按与所报学科招聘名额的2: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可同时入围,讲课总分为100分,讲课成绩不达70分的不予聘用。
此项工作由县教育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讲课成绩×40﹪。
五、体检、考核
1、参加体检考生根据所报职位及学科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因无故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时,由同学段同科目总成绩排序的下一名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考核,采取审查相关证件和档案以及向公安派出所(居委会)调查了解的方法进行。
此项工作由县教育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六、公示、聘用
1、经考核合格后,考核合格人员按要求时间(逾期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将个人档案、报到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交教育科技局进一步复核,复核无误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教科局和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2、新聘用的教师全部分配到乡村学校任教,5年内不得流动。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所有被聘用的考生,必须在接到分配通知后三日内到岗,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岗者,取消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0354--7618108(人社局事业股)
0354--7618614(教科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 0354--7618102(人社局纪检组)
0354--7618614(教科局纪检监察室)
灵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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