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菏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4107人公告(3)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市及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相应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其中,招聘岗位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统一为28人,14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分别在菏泽市教育信息网和各县(区)教育网站上公布。
面试由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分别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市直学校,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县(区)学校。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一般采取说课、试讲或模拟讲课等方式进行,除此之外,音、体、美学科还将采取技能展示的方式。面试具体方案由市及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并发布。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菏泽教育信息网和各县(区)教育网站。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由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由市及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分别在菏泽市教育信息网和各县(区)教育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有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按报考职位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分别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其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其资格条件。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由市和各县(区)分别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有放弃情况的,按照报考职位依次递补。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公示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菏泽市教育信息网、菏泽人事考试网及各县(区)教育、人社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及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分别报市、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其他
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示:
1.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菏泽教育信息网(www.hzjy.com.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请到附件3中查询。
3.政策咨询电话:0530-5333168。
4.技术咨询电话:0531-88873752。
附件:
菏泽市教育局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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