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200人)(2)
5、应聘报名人员,要求具备相应或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专科及以下学历报考人员,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被聘用,要求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被聘用,要求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8月5日
报名地点:永清县教育局人事股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永清县2016年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
2、《报考永清县2016年教师招聘人员承诺书》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均复印);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一份;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人事档案存放证明》一份。
8、择业期内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机构的代理证明;超过两年择业期的毕业生,须提供人事代理机构的代理证明。列入国家和省 “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名人员请自行下载打印相关报名材料。
电子邮箱:YQZP2016@126.com 密码:ZP2016
报名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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