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中医药大学校本部自主招聘人员39名公告(2)
招聘具有博士学位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采取考核方式。由学校人事处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的资历、学术水平、教学和科研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2、考试考核
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或者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教师等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笔试科目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管理及辅导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行政能力、分析能力、综合素质等,笔试科目为综合科目,内容包含管理、法律、教育、公文写作、哲学、时事政治等方面的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考场统一设在辽宁中医药大学沈阳校区,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和笔试成绩将在自主招聘报名系统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比例4:6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自主招聘报名系统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统一在辽宁中医药大学(http://www.lnutcm.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
(一)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二)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辽宁中医药大学自主招聘报名系统的通知公告,所有关于公开招聘工作方面的相关事宜及详细解释均在该系统上发布。考生在报名期间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李倩 024-31207012
(三)所有关于报名系统故障等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咨询:
张老师 15524290941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2016年辽宁中医药大学校本部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辽宁中医药大学
二○一六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