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咸宁市嘉鱼县事业单位招聘16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要求,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事业发展需要,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湖北咸宁市嘉鱼县事业单位招聘162人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度嘉鱼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为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名所需的各类证书、证件和资料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关于工作经历: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三、招聘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至8 月15日(双休日照常上班),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嘉鱼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湖北省嘉鱼县鱼岳镇沙阳大道102号,咨询电话:0715-6322886。
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的考生可自愿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2016年在嘉鱼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