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衡阳耒阳市卫计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0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扩大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 [201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耒办发[2016]22号)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湖南衡阳耒阳市卫计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0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称、数量与资格条件
(一)岗位名称、数量、条件: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0名,其中:中医院14人;妇幼保健院4人;三医院8人;二医院4人;乡镇卫生院100人。具体岗位名称、数量、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耒阳市卫计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耒阳党政门户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耒阳市卫计局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6日至8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照常上班)。
2.报名地点、方式:到耒阳市卫计局(原卫生局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者需进行现场数码摄像。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及报考岗位需提供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由本人在网上打印的学历查询单,如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缴纳考试考务费200元。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整相应招聘计划数。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准予报名。考生凭《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各个程序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四)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笔试占70%、面试占30%折合计算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笔试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