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晋中市祁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120人)(3)
(三)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以招聘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出现并列情况,依次根据以下三个条件确定体检人员,学历的高低、笔试成绩的高低、学科专业成绩的高低。
1.体检时间:(待定)
2.体检地点:(待定)
3.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因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时,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现实表现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时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
对所有拟聘人员的材料逐一进行严格审查。一经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人员聘用:
资格复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祁县教育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录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1学期。试用期内,不胜任者予以辞退。合同期满,根据每年的考核情况和本人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
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合同约定逐月为聘用人员以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按时计发岗位工资,聘期内按《社会保险条例》规定为女50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人员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等四种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按条例规定从个人岗位工资中代扣代缴。
(七)录用人员的管理
劳务派遣机构按劳动合同约定对录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并按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录用人员到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进行岗前培训后,依据《祁县招聘教师选岗方案》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学校(学区),学校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对录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教育部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继续留用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部门批准,劳务派遣机构可续派续聘。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劳务派遣机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
祁县新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0354-5527887
教科局人事股:0354-3836470
监督电话:
教科局纪检监察室:0354-3836476
祁县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
20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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