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菏泽曹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精神,现将曹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山东菏泽曹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0人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菏泽市生源或者在菏泽市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已被我县录用为事业人员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曹县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在《报考人诚信承诺》栏内签名。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一楼大厅。
(一) 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本人(不准请人代替报考)需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县卫计局、招聘单位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招聘计划核减。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聘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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