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葫芦岛建昌县公开招聘教师150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葫人社发[2011]50号),经建昌县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决定对建昌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乡村小学)150个教师空缺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葫芦岛建昌县公开招聘教师150人公告
一、 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乡村小学教师150名,其中:乡村小学教师130名,乡村小学音乐教师6名,乡村小学体育教师10名,乡村小学美术教师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3.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公安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5、已具有事业编制身份人员不得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聘用人员。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户籍及年龄要求
建昌县户籍,户口确认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前一日。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教师的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范围、报名条件并认同本方案者自愿报名,必须本人亲自报名。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同一学科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少于3:1,低于3:1比例的取消或减少该学科招聘岗位。有变化的学科岗位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11月13日。(注:报考前请到官网核实信息在进行报考缴费)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3、携带材料: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毕业证书的真实性以网上查验为准),近期正面二寸半身免冠照片3张。报考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的可以没有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