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沈阳市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481人公告(2)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10月19日9时至2017年10月21日9时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
(五)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招聘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考生从报名开始到聘用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
四、招聘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1日9:30-11:00。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等参加考试。
(二)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者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3日后,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笔试成绩。
(四)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数量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1:2,末位分数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应进行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五)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及相关信息,与报考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毕业证、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进行核对。凡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面试空额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六)面试的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七)面试有关事项
10月30日,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八)总成绩确定
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1.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