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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辽宁省铁岭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21人)(2)

2018-07-02 09:54  |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三)招募选拔

  本次招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8月4日前,完成"三支一扶"招录考试(笔试、面试)和体检工作。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的原则,电话通知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分数出现并列的人员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后按权重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体检安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权重成绩)和拟招募人选名单于考试和体检结束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招募名单确定。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招募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拟招募人员,并通知到报考人员本人,如该报考人员确认放弃,可按照招募选拔排序依次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四)公布人选

  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公布拟招募人选名单。

  五、支持政策和待遇

  (一)服务期间相关待遇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主要从事乡镇、村的农技、卫生、水利、扶贫、农村文化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可根据需要兼职乡镇团委副书记、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并按照国家、省和服务地区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待遇。

  (二)服务期满相关政策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参加全省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并可报考相应的定向招录计划职位。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参加各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可报考相应的定向招聘职位。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4.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各地提供的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其中,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人员,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在"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网上创业,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并享受相应的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5.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其中,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未能及时就业的人员,享受其服务地区为其提供的岗位信息、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6.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享受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的免费代理服务。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基层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照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首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享受县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优惠政策。

  六、联系方式

  省"三支一扶"办:024-22904752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024-23447305

  市"三支一扶"办:024-74844013 024-72689500

  附件:

  2018年铁岭市“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汇总表.xls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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