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辽宁朝阳市第二医院医学类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招聘公告(98人)
按照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朝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的意见》(朝人社[2018]10号)文件精神,根据医院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完成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二)具体条件
1、本科阶段学历为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对符合我市即将出台的朝阳市引进人才政策措施吸纳范围内的人员,全日制博士生经考核后直接录用,硕士生经面试答辩、考核后录用,录用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此前已被我市辖区内公立医院聘用的人员;
海外高校毕业生;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
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