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朝阳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14人公告(2)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参照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内容)全部为客观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聘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组织。
(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核算总成绩,即总成绩计算为: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的学科专业、笔试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参照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管理),合同期限为3年,同时到劳动就业局办理就失业登记手续。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