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辽宁葫芦岛农商行招聘公告(32人)(2)
1.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在履行录用手续时毕业证(学位证)必须齐全有效,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2.银行专业人员,须同时提供个人工作经历承诺,如事实与承诺不符,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8时— 12月7日17时。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者进入招聘选拔程序。
(三)组织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等招聘工作。
(四)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者进行岗前培训。
(五)为培训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相关说明
(一)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及结果,将通过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发布、通知,请随时予以关注,并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二)我单位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三)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工资待遇按我单相关薪酬规定执行。
(四)录用人员需服从我单位的岗位调配,对不服从调配者,我单位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五、报名咨询电话:024-67769956
六、我单位对本次招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葫芦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