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云南玉溪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79人)
因工作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个岗位79名勤务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6日至2001年3月6日期间出生),具体以岗位表为准;
(四)文化程度符合岗位表要求;
(五)学历及专业证书需在2019年3月6日前取得的。
(六)身心健康。
(七)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退役证、毕业证、加分证明、个人人民银行征信记录证明以及相关技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免冠近照1寸1张。通过现场审核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于当天参加面试。报名时间:2019年3月6日至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报名无效。
各种证明材料必须在报名时提交,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
报名地点:玉溪市人才市场二楼服务大厅(桂山路29号)
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工作环节。考生总成绩于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由考生当场签字,面试成绩合格勤务辅警岗位人员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后进入体能测试。
3.加分条件: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由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面试成绩加10分;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含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辅警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面试成绩加9分;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面试成绩加8分;玉溪籍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面试成绩加8分;本市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面试成绩加2分,中共党员面试成绩加1分。同时具备以上多项加分条件的,取最高加分项计分,不重复累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