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招聘方案(42人)(2)
五、考试
1.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2-27、2-28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技能测试合计总分(其中2-27、2-28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2-27、2-28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其他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所有岗位面试合格线均为7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3.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4.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我院网站 (http://zp.fyyy.com)“招聘信息”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个人。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资格条件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20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12楼人力资源处
邮编:350005
电话:(0591)87981022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共同组织实施。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及福建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7981068(医院监督室);0591-22862537(医大监审处)。
附件: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