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赴高校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1人)(3)
5、确定签约人选方式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和总成绩未达70分者不能确定为签约人员。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然并列,则加试专业能力测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请各拟签约人员待成绩公示结束后,按相关通知安排,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教育局人事科与用人单位、教育局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明确违约责任及相关事项。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签约人选确定,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严格审查其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完成体检或考察环节后,放弃后续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
(五)公示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rlsbj.ws.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2019年7月2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报考万盛职教中心电子信息技术及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的须在毕业后一年内取得中职或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犹振凤、刘鹏;
联系电话:(023)64183270、(023)48271663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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