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符合闽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享有笔试加分待遇,对符合《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或《关于做好2007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团闽委联[2007]7号)文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享有加分待遇,报名对象如属于以上情况的,在报名时应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加分资格。
4、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招考专业分类按《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设置。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
(3)报考人员应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持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预留的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因号码错误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报考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
(5)外市生源毕业生报考,在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下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区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考生笔试准考证,审查不合格的退还报名费。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凭身份证于2011年8月2日-8月3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人需提供本人和考生的身份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只进行笔试的方式,岗位代码为01——09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岗位代码为10——49的岗位只进行笔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岗位代码为01——09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验,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报考区卫生系统及区计生局计生服务站,即岗位代码为10——49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疗基础知识或护理知识(各职位考试内容详见《丰泽区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8月6日(星期六),上午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测验,考试时间为9:00--11:00;下午考试内容为医疗基础知识或护理知识,考试时间为2:30--4:3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考生准考证应保留,以备面试时用)。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公布在丰泽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zfz.gov.cn)、泉州人事网(http://www.qzrs.gov.cn),并张贴在报名点的公告栏。
5、笔试合格线:笔试满分为100分,报考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其它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