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核和面试
资格复查工作由组织和人事部门联合负责,审查合格的,发给面试证。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参照公务员考录的结构化面试方法。
3、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果个别岗位考生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4、面试成绩的计算:
面试评分实行每位评委独立评分办法。考生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其他有效分的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面试考官从市公务员局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六、总成绩的计算、公布
1、总成绩计算:以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办法另行通知。
2、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所有考生的成绩在市公务员局、荔城区人事局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职位的计划人数,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部分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因体检放弃或不合格造成的空缺职位,按照面试后总成绩从合格线以上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体检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