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法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方法: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10月13日、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石狮博士后工作站(石狮市宋塘路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四楼,联系电话88718084、88588700)。
2、报名材料: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的《石狮市考试聘用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
(2)考试费80元;
(3)1寸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彩色像片3张;
(4)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有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8)执业资格证书和相应专业任职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符合招聘职位具体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10)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属国内院校和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11)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全日制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招聘职位的户籍限制条件均以2011年9月30日及以前落户为准。
(3)报考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
(4)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石狮市人才网(www.sshr.net)是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上述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