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初审与准考证核发
(一)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编办、财政局、公务员局、纪委监察等单位工作人员负责现场报名考生的资格初审。
(二)准考证核发: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合格并缴纳报名费后,由惠安县公务员局统一核发准考证。考生应于8月1日至8月2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他人(被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公务员局304室领取准考证。考生必须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
五、考试办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部分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采取笔试(不面试)的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的有关说明。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1)代码为01至29的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题型与公务员考录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基本一致)。
(2)代码为30至95的岗位中,专业要求为“护理学”、“护理”及“助产”的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专业知识》,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
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2年8月4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2:30--4:30考《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