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考头名未被录用”追踪
山西省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5日晚向记者证实,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对报考长治市环保局科员2职位的宋江明录用公务员体检结论有误,重新体检后,指标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将依据新的体检结论和考察情况作出该职位录用决定。
7次自行体检均达标
宋江明在2011年山西省长治市公务员考试中报考长治市环保局科员2职位,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为第一,但在当地人社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体检、复检中,因血红蛋白指标不合格被刷,而他自行前往三家医院的6次体检结果均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血红蛋白166g/L”。这是宋江明报考公务员以来第9次抽血化验,也是这项检验值第7次高于90。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三条规定,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合格。让人费解的是,在当地人社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体检、复检中,这项数据分别为70和88,正是这两个数据让宋江明惨遭淘汰。
由于该院体检中心血液检测设备已被院方封存,宋江明被告知需前往同属该院的检验科进行血检。在该院4楼的检验大厅,记者看到,编号、抽血、送检、机检、数据生成以及形成报告单都在大厅内完成,各环节衔接紧密,交接均有备案,需交接双方签字确认。整个过程中,涉及血样的各种信息都被编码。
从整个环节上看,最易发生人为改动的是在打印报告单时。但记者在现场看到,电脑上自动生成的数据不可编辑。该院检验科副主任纪爱芳纪爱芳表示,此次检测使用的机器型号为“贝克曼H750”,整个系统中,数据相互链接锁死,无法对某一数据作出单独修改。
显然,如果按照正规的体检流程,各环节环环相扣、体检数据难以修改,体检结论的正确性能得到保证。但事实上,检验报告单能否修改仍存疑问。据记者调查,前后矛盾的结论虽然出自同一医院,却来自不同的科室、不同的体检医师。
媒体报道前5天已立案
15日晚,记者从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和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组织的专家复核结果,认定和平医院对报考长治市环保局科员2职位的宋江明录用公务员体检结论有误。重新体检后,指标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撤销因错误体检结论而作出的关于长治市环保局科员2职位录用公务员的决定,将依据新的体检结论和考察情况作出该职位录用决定。
长治市监察局局长韩有堂称,早在媒体首次报道前5天,市纪委已经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