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12年度青海保监局工作人员招录有关情况,青海保监局主要负责人5月15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公务员考试第1名黄红遭拒录是因其能力不足。
据新华社报道,上述负责人表示,青海保监局2012年度拟招录6名工作人员,其中综合监管岗2人,专业监管岗4人,招录公告我们都已经通过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正式公布。经公共科目笔试后,我们依据相关规定和公务员考录面试1:5的比例要求,确认了30名考生的面试资格,对于这30名考生的有关情况,也在青海保监局网站正式公布。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了6名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只是对考生一部分能力的测试,仅仅通过这两项测试,不能完整了解考生的综合能力。考察是公务员考录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进一步测查考生是否适应职位需求的重要措施。为全面、准确、真实了解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采取了在考生所在单位张贴考察公告、与单位相关人员个别谈话、发放《中国保监会青海监管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考察环节民主测评表》、与考生面谈和查阅考生档案等方式开展。考察结束后,按照"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青海保监局经过认真、慎重研究确定其中3位考生考察结果为合格,黄红、岳太杉和郭华东3位考生考察结果为不合格,同时对黄红、岳太杉和郭华东3位考生作出不予录用的决定,并通过电话方式向考生进行了反馈。
上述负责人说,根据招考简章,青海保监局在综合监管岗和专业监管岗岗位条件设置方面,除专业、学历学位和基层工作经历等基本条件外,还要求考生“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这些报考条件是对外公布的,考生在报名时应该知晓,并结合自身条件,理性地选择报考职位。“我们到黄红单位对其进行了实地考察,通过发放民主测评表和与单位相关人员个别谈话的方式,了解该同志的实际情况;为慎重起见,我们又到她曾经工作过的单位进行了延伸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大家普遍反映黄红的人际沟通协调能力、独立承担工作方面的能力明显不足。因此,我们认为该考生的人际沟通能力、工作能力与我局专业监管岗匹配度不够,与我们公布的职位资格条件差距较大,换句话说,也就是该考生不适合这个岗位,所以最终作出不予录用的决定。对于考生岳太杉,通过考察发现,该考生存在明显违反公务员招考纪律的情形,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们作出不予录用的决定。对于考生郭华东,综合考察情况,我们认为该考生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与我局综合监管岗匹配度不够,所以作出不予录用的决定。”
上述负责人说,“根据组织人事工作要求,我们分别向这几位考生反馈了考察结果,考生提出复核要求后,我们认真研究并回复了复核结果。公务员录用要综合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严把"入口"关,择优录用。达不到职位资格条件的,不能录用。这既是对我们的事业负责,也是对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