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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东聊城市公务员考试录用简章
时间:2010-03-25 15:18 来源:山东人事考试网 作者:华图网校 点击:
2010年全市各级机关、代省垂直管理(驻聊)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49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31名,下同)。

  三、考试与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笔试需加试公安专业科目《公安基础知识》,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0年4月24日-4月25日。
  4月24日
  下午14∶00-15∶30 公安基础知识
  4月25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报考公安机关的按照申论占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5%、公安基础知识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人数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格线的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要求在聊城人事信息网(www.lcrs.gov.cn)、聊城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和聊城人才网(www.lc-rc.com)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聊城市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用人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法院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和检察院检察业务部门工作人员职位的,资格审查时除携带报考公务员应提交的材料外,还应携带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尚未颁发证书的,应当提供司法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报考法院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职位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按要求需进行身体初检。此项工作由市法院、市检察院具体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身体初检不合格出现招考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空缺的人数从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身体初检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凡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面试

  面试开始时间为2010年6月4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招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面试后需参加体能素质测评。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体能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测评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体能测评按4个项目各占25%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合成应考人员体能测评成绩。体能素质测评成绩达标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以下的取消录取资格。如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体能素质测评均未达标,则该职位录用计划取消。

  体能素质测评的要求和计分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有关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必须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测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

  体能测评成绩在聊城人事信息网(www.lcrs.gov.cn)和聊城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和聊城人才网(www.lc-rc.com)上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由招考主管部门在聊城人事信息网(www.lcrs.gov.cn)、聊城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和聊城人才网(www.lc-rc.com)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如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从本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一)体检

  公务员考录的体检工作,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院机关和检察院机关司法警察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于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二)考察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用人部门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小组必须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院机关和检察院机关司法警察考察政审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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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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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9日 网上报名
5月30日 笔试
2010年贵州省春季公务员考试日程
5月5日-11日 网上报名
5月5日-14日 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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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 笔试
2010年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日程
5月7日-9日 面试
2010年广州市公务员考试日程
5月10日-14日 面试
2010年天津市公务员考试日程
5月11日后 成绩查询
5月29、30日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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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 成绩查询
6月30日前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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