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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贵州清镇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简章
2012-03-14 10:23  华图网校 点击: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的人员;

  4.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结论的人员;

  5.曾受过记过或党内警告及以上等次处分的人员;

  6.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7.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8.曾经有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9.2012年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10.道德败坏,曾有过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人员;

  1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13.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1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5天):2012年3月8日至12日,上午9:00至下午4:30(周末照常上班)。

  2.报名地点:清镇市人力资源市场(清镇市红枫大街曹家井市场二楼)。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考试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所提供证件与在笔试、面试、体能测评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毕业证、户口薄、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不超过有效时限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在职人员须同时持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准考证发放

  《综合知识测评》的《准考证》发放时间:待定(将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凭条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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