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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招警考试公安学基础理论知识汇总
2010-12-07 15:54  华图网校 点击:

  二、警察的概念

  (一) 警察的词意。

  在我国古字的含意上,先事戒备谓之“警”,见微知著谓之“察”。

  如:玄高劳军的故事谓“警”;

  吕不韦编写的《吕氏春秋》中的讽谏秦王变法的〈〈察今〉〉,孟子的“明察可见秋毫之末”

  从对付违法犯罪的职能上应用“警察”,系指“警之在前,察之于后”。

  “警”与“察”二字合用,较早见于〈宋史〉和〈金史〉。〈金史·百官志〉“诸京警巡院……掌平理狱讼,警察别部。”这里的“警察”是检察、监察的意思。

  英语“police”,自近代警察行政建立以后,则专指国家内务行政中的以强制力量维护社会秩序的力量。

  我国清朝末年,日本人向中国介绍西方警政时,将“police”译为“警察”。

  (二) 警察的概念

  从多种角度来看,“警察”有以下的概念系列:

  第一, 警察,作为社会力量,系指警察机关或警察人员。作为警察力量涵义上的警察概念,指的是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为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所设置的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

  第二, 警察,作为社会作用,系指“警察作用”。社会作用涵义上的警察概念是指警察是国家依据法律以强制手段维护公共秩序、社会安全的行政作用。

  第三, 警察,从社会行为的角度来看,警察系指“警察行为”,作为警察行为的警察概念是指:警察,即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运用武装的、行政的、刑事的、手段,以强制性实力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国家奖励“见义勇为”是因为这种行为符合国家的统治需要,是一种实际上的警察行为。

  以上三种不同角度的“警察”涵义,均有其科学性。作为“警察行为”涵义的警察概念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可以作为警察学研究的逻辑起点。

  1、警察是阶级专政的工具。警察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实行统治与管理。统治阶级的意志通过国家的政策与法律表现出来。

  西方国家强调警察要服从法律、维护法律,但实际上它的法律也是统治阶级的意志。马克·吐温的耶普耶普岛的“金喇叭”,白宫游说集团,院外游说集团所造成的两岸状况--〈与台湾关系法〉和同时保持与中国的接触,克林顿、小布什的政策变化和私下解释。

  2、警察综合地体现了行政的、刑事的和武装的作用。

  3、 警察依靠实力性强制手段。各种司法与管理的行为中都有种种强制手段,但他们主要是通过“意思表示”实现的。警察则不仅如此,它更有可以依法实施人身强制的实力手段,足以克服“意思表示”的强制遇到的任何反抗。将强制性实力集中于警察行为,是控警政的一个进步,可以防止国家的其他部门滥用人身强制实力手段。

  老百姓的“虎皮”之说表明对警察的又恨又怕的心态。同时说明不仅是与个人,而是与一个集团,一个有“现狠”的团体相对抗。法律给予公安机关四类十四项权力。

  “意思表示”表明它也是有力量的或有力量后盾的机关。但是,这只是可能性的后果,它的强制性要通过其他部门的强制性来表示。

  “实力性”表明它的强制是现实性的。如人犯逃跑时,不听警告的,可以开枪。而税务部门则不能。如果发生冲突,税务部门是正当防卫,公安部门则是职责行为。

  关于这一点,也有一个发展过程,曾有过“三等功”和“三年刑”之说。北京铁路公安的一位同志曾引发过一次大讨论。

  三、警察与国家

  警察有特别强的国家性,在国家机器中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一)警察必须与国家一致。

  国家要求警察必须是自己忠诚的有力工具。

  1、警察必须与国体一致。

  2、警察必须与国家意志一致。

  (二)警察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

  警察在国家机器中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1、 警察是国家的武装力量。它与军队一样是关系到国家安危、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之一。

  2、 警察是国家的执法和护法力量。

  3、 警察是国家的刑事侦察力量。

  4、 警察是国家的治安行政管理力量。

  5、 警察是为社会提供紧急救援和安全服务的行政力量。由于警察是国家最便于指挥的、最有机动性的、最接近公众的行政力量,所以各国把抢险救灾、援救群众的任务列为警察的职责。警察的服务性、公益性日趋发展。

  (三)警察是有实力的国家力量

  警察不仅靠法律、政策等意思表示发挥作用,而且要凭借优势的实力克服违法犯罪势力的实力性破坏和警察实力是由警察体力与装备相结合形成的物质力量。主要有以下四种:

  1、暴力性实力。警察实力是对付反国家、反社会犯罪暴力的必备实力。其中包括杀伤手段和羁押手段。警察暴力可以发挥两种作用,一是现实的暴力作用。即以警察蠛实际地战胜犯罪的暴力。二是潜在的暴力作用。警察依靠自己拥有的暴力性实力的威慑作用,不战而制服犯罪势力。

  2、行政强制性实力。如以行政拘押手段和强制约束手段,克服一般性反抗,或执行行政性处罚。

  3、刑事侦察实力。是警察发现犯罪、查明犯罪的实力手段。

  包括使用技术装备和秘密力量等。既包含立案后的侦查手段,也包括未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秘密调查与情报手段。

  4、防护性实力。用于防范、保卫、救护、抢险救灾的警察实力。

  (四)警察的基本职能。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既有政治统治职能,又有社会管理职能。国家职能的双重性决定了警察基本职能的双重性。

  警察的阶级性与社会性是相联系和。它的阶级性突出地表现在它的政治镇压职能上,它的社会性主要地表现在它的社会管理职能上。

  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主要表现在对威胁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与国家安全的政治势力实行镇压上。

  警察的社会管理职能,主要表现在维护一定社会制度上的社会秩序上。

  四、警察的发展阶段

  警察的发展史一般分为警察的萌芽时期、古代警察时期和近代警察时期。也称古代警察时期这警察行政前时期,称近代警察时期为警察行政时期

  (一) 警察的萌芽时期。

  从原始氏族公社的瓦解和出现奴隶制国家的萌芽,是一个相当长的过渡时期。在这个时期,警察行为与国家机器的其他行为相伴而生。氏族的不脱产的全民武装逐渐向着职业的、只听命于贵族首领的、脱产的武装过渡中,从纯粹保卫本部落的对外功能,发展到有干预部落内部关系的强制功能,即意味着警察行为的萌芽和强化。

  如“甘誓”即是只听夏启的。这样的例子有很多。

  (二) 古代警察时期。

  在警察行为产生以后,直至资产阶级近代警察行政产生以前这段时期,称为古代警察时期。

  1、 警察行为尚未集中于一个统一的专门机关,而是由军队、审判机关和行政机关所共同行使。

  2、 警察行为在法律上是不严格的,皇帝的意志、“神灵”的意志、长官的意志具有主导作用。他们在决定警察行为上,有很大的随意性。

  第一,行为的严酷。

  第二, 行为的随意。“皇帝的意志”,皇帝是金口玉言,言出法随。最怕皇帝糊涂,如晋朝皇帝的“何不食肉粥”,也怕皇帝装糊涂,如唐明皇任用李林甫,明朝 靖任用严篙父子;“‘神灵’的意志”,原始社会时期,人们就有迷信的传统,奴隶制建立后,统治者利用宗教迷信作为对奴隶和平民进行统治的精神枷锁。把奴隶主的统治加以神化,宣称君权神授,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规定,汉谟拉比是诸神的代理人。把神权与政权合在一起。商王为假托神意,无事不卜,无日不卜。康熙赐施琅一百枚铜钱。张学良抛银元杀将。警察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忠实执行者,是镇压奴隶的残暴工具,它的所作所为也是在执行天命。夏启征讨有扈氏称:有扈氏失道,“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具有警察职能的武装力量都是按启的意志去征战,因此,也贯彻了天意。

  3、 私刑普遍存在。奴隶主、地主、宗教领导人、宗族头人有权使用私刑执行惩罚。有权使用私刑者成为古代警察制度的阶级基础和补充力量。这意味着人身强制还没有完全集中于国家的警察行为。

  “私刑”即未经统治者批准的刑罚。封建宗族有族权,有大事要开堂,对犯族规的人,轻者打锣游街示众,重者活埋,卷席子沉潭,火刑。电影〈雁南归〉中有喂“小咬”

  (三) 近代警察时期。

  近代警察时期是指国家建立警察行政以来的历史阶段。近代警察行政发端于西欧。最早的是:1790年法国资产阶级共和国根据《人权宣言》建立的市政警察;1801年拿破仑执政时期建立的巴黎警察总局;1829年英国的罗伯特·比尔建立的首都伦敦警察系统。

  近代的警察行政,是适应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和社会的需要建立的新型警察制度。

  由于资本主义生产社会化的高度发展,市场经济的建立,社会财富空前积累,摆脱了封建专制的公民权利需要法律的有力保障,对社会治安秩序的要求比封建专制社会高得多;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不断高涨,资产阶级需要加强对内的镇压力量;犯罪现象的急剧增长,治安问题成为社会焦点之一;资产阶级的人权思想和法治观念、平等要求,排斥古代的私刑制度,要求人身强制统一地由国家的警察力量依法施行。因此,建立集中统一的、强大的、专门的国家警察行政力量成为历史的必要。

  近代警察的特点是:

  1、 警察行为的职能独立化。过去寓于军队、多种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之中的警察行为,这时已主要集中于专门的警察行政机关。从这时起,“police”才专指警察行政,成为控共同使用的“警察”称谓。

  2、 警察组织,在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论中,形成多层次的专门工作系统。警察实力大大加强,采用了先进的装备和科学技术,成为一支人数众多的综合军事、行政与刑事多重功能的治安力量。

  3、 强调法治。警察机关的建立,其体制的形式,职权的内容,都是以宪法与法律为依据的。要求警察行为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施行。

  4、 有统一的制式服装。为了便于行使职权,警察穿着与国家其他公务人员不同的制式服装。警察的制服已是国家赋予权力的象征,是公开执行警务的标志,有利于警察分散执勤,有利于公众要求警察协助。

  警察的双重基本职能,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两者是互为条件、相互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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