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公开招聘全供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10名,招聘人数、专业及相关条件详见《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推荐)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需要回避的;
6、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5-26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洛阳市人才市场大楼(涧西区黄河路1号)
3、报名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考试时所持身份证必须与其一致)、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提供)、就业报到证或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已进行个人人事代理人员需持个人人事代理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件。有关证书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者从网上下载并填写《洛阳市食品稽查大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推荐)一式两份。通过资格审查后,缴报名考务费72元(含信息采集费和数码照相费)。
4、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专业人数的最低比例为5: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相应核减该专业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者,该专业不再招聘。
5、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1年12月30-31日持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面试成绩满分100×5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含时事政治)、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处理和申论,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2年1月4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个人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录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1.5(四舍五入)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
按拟选招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始终,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考核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体检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中如遇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被确定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7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照市人事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的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给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63932102
附件:【点击下载】
1、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2、洛阳市食品稽查大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