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6号令)及《河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豫人[2007]55号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聘用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提高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0名。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2011年兰考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情况一览表》。(表推荐)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09年-2012年毕业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专业要求为:考生所应聘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违纪受过处理的;
4.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