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报考县广播电视总台电视播音员按拟录用名额1:3确定面试人员,报考其他职位按拟录用专业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
1、面试由县招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电视播音员面试主要考察外表形象(试镜)、创作表达能力和综合表达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电视播音员: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他职位: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名额1:1.2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考察人数按照1:1比例进入考察程序。若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照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报考县广播电视总台、县政府采购中心、县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的考生根据报考职位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人事关系转入县人才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