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县直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计划及范围
1、县直全供事业单位招聘新野籍(新野县生源;父母一方或配偶为新野户籍)普通类本科毕业生80名。若招聘数额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数额。
2、为了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县直全供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11工程大学、985工程大学普通类本科毕业生80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5、普通类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11工程大学、985工程大学普通类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符合招聘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