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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请本人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三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2012年应届毕业未发的可暂用就业协议书)、户口本、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A4),于2012年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到市招办服务大厅(原现场确认的地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单,无需网上打印。
未经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再受理。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数量关系 魏华刚
言语理解 章晓铭
面 试 袁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