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开招聘时限
本次公开招聘自网上报名结束之日起,时限两个月。
四、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各单位制定的招聘方案应与本方案相一致,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监督电话:0371-69691977(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89(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